【导读】2022年邢台隆尧县招聘辅警10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我县警务工作需要,更好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100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设置和报考条件详见下表: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邢台市辖区内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
4.年龄在18-35周岁,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或有连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5年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5. 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6.具备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和政治考察标准。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4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2022年5月2日通过隆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名网站(http://www.51chengcai.cn/)、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www.51chengcai.cn/。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4日9:00至2022年5月8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前考生须用本人手机号注册诚才网账号,获取“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生成“报名号”。特别提醒: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以下要求:①考生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②照片规格:jpg格式,295×413像素,照片文件大小80kb以下;③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照片基本占满照片框,图像清晰、不能变形,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体能测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打印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三)体能测试
1.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合格标准和有关要求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3.体能测试内容:男性1000m跑;女性800m跑。
4.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