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招聘5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实行“统一、公开、透明、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计招聘男性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50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二)具有保定市(含所属县市区)户籍,男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7年2月14日后至2004年2月14日前)。
(三)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0.8以上;身高1.73米(含)以上;
(四)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可适当放宽条件的:具有专业特长的优秀退役士兵;持有B1、A2、A1驾驶本的男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六)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或纪律被开除、辞退的;
(七)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公告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年满14周岁的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八)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日不休息)
实地报名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建设北路146号格林豪泰酒店院内二楼201室
联系电话:0312-2132467;18132397084。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毕业证书、退伍军人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驾驶证(具有驾驶资格者携带),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持身份证到人民银行开具),专业特长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日内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要按照招聘条件分别进行资格审查(含政审),经资格初审后,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程序。
3、体能测试
三个项目:10米X4往返跑; 1000米(男性);俯卧撑(男性)。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程序。
4、考试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公众号通知。考生进入考点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去往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保定人员在14天内不得参加考试),并且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测量体温,无异常人员进入考点考试,发现异常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口罩,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
(1)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安相关法律常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进入面试,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5、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行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检查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6、公示
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在体检、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优先递补的顺序为:退伍士兵、具有专业特长、学历高者。
六、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人员管理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初次聘用期限三年。被聘用的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由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统一管理、统一训练、统一使用。日常按照《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标准,严格要求,定期考核,优胜劣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不服从分配的。
2、在聘期内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适应工作的。
3、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未经单位批准,从事其它活动,影响正常工作的。
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可解聘情形的。
(二)工资待遇
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工资1900元。期满合格者月基本工资1900元,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工资300元。警务辅助人员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所需费用由区财政全额保障,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保证在应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公众号,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 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凡在规定考试、体检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原公告: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8U5urfqAcp-g62xAHpjL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