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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聘75人

2023-11-17  |  来源: 沧州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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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发展需要,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拟公开招聘员工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企业简介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注册成立,是沧州市人民政府单独出资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现有员工4100余人,拥有36家下属公司。集团自成立以来,以服务和推动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在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同时,推进企业经营业绩持续快速增长,2020年成功获得"AA+主体信用评级。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员工75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以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员工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一)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是指2023年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国家普通高考统招毕业生;2023年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具备未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的国家普通高考统招毕业生,以及2023年8月及以后取得国(境)外院校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及以前年度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实现首次就业、且非在读的国家普通高考统招毕业生,以及2023年8月以前取得国(境)外院校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三)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其中,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指与所需“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

5、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各类公职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9)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员工少于80人的该国有企业招聘的岗位,不得应聘员工超过80人的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国有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条件的特别说明

1、本公告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首日,处分期限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

2、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3、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工作经历年限以应聘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相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在校生实习、兼职、社会实践、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报考。逾期不能取得的,可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

五、招聘流程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沧州人才网、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公告。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其它各阶段相关通知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造成的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8:00时至2023年11月22日17:00时止。

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17:00期间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1月22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合理选择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605。注意:仅支持电脑端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本人专业、学历、学位情况和个人意愿,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持学历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

(4)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请务必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

(5)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考试须知,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

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此类招聘岗位如在规定报名时间无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该岗位的报名时间或取消岗位招聘;本次公开招聘特设岗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其他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才能开考,对于报名时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或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或综合素质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调减本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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