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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唐山市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485人

2024-06-19  |  来源: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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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滦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5名。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485名,其中市直、镇街事业单位综合类165名、医学类45名、教育类275名。各招聘单位的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滦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发布公众号、滦州市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的户籍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4年7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原为滦州市户籍人员或配偶为滦州市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视为具有滦州市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其服务地、服役地为滦州市的,视为具有滦州市户籍。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技能条件。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科专业”、“本科专业”、“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科专业大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2、2023、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2、2023、2024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面向2023年退役安置在滦州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8人。“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并于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面向退役安置到滦州市的退役军人专项招聘符合报考教师岗位条件的1名。年龄放宽到40周岁。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4.招聘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资格)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

7.面向“三支一扶”中支医人员定向招聘1人。“三支一扶”中支医人员指服务于滦州市的2009年至2017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中支医人员,已考取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职工的除外。

8.单位名称为滦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岗位)、滦州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岗位)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于今年新设置的岗位,此岗位统一招聘人员选岗后在医共体牵头医院滦州市人民医院或滦州市中医医院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调到选岗确认的医共体成员单位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