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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东光县事业单位招聘57人

2024-08-12  |  来源: 东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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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招聘条件信息等详见《东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报名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书。

5.符合所报岗位的户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4年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东光县辖区户籍或生源地。报考者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具有东光县辖区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东光县户籍。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即2006年8月12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东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12日(报名第一天)。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4年8月12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中,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需登陆http://hebrsks.com/#/e/dgzp2024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至8月16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至8月17日17:00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及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或退费。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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