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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2024-06-27  |  来源: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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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复审时间

审核时间:2024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递补审核时间:7月1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地点

石家庄市桥西区金石工业园创新大厦一楼东侧诺亚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新石北路368号桥西区西二环金石工业园,公交22路金石园区站下车,公交25路、368路以岭医院站下车西行200米,公交2环1路,2环2路西二环新石北路口下车东行300米)。

三、考生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考生应提供本人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的《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同时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其他材料:

(一)报考岗位要求“高校毕业生”的,应根据本人符合招考公告中“高校毕业生”所对应条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符合“高校毕业生”第一条且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符合“高校毕业生”第二条的,应提供本人关于毕业离校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3.符合“高校毕业生”第三条的,应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材料、本人关于符合本条的书面承诺。

4.符合“高校毕业生”第四条的,应提供入伍、退役证明材料、本人关于符合本条的书面承诺。

5.符合“高校毕业生”第五条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本人书面承诺。

(二)报考岗位要求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的,应提供所参加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材料。

(三)报考岗位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四)报考岗位要求两年或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如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需提供对公账户工资流水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且一并提供相关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写明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需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所提供材料需与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的《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中填写的工作经历一致,若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属于机关(含参公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提供本人无《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所列“不在招聘范围”情形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保持联络畅通。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要求提交材料,有序完成资格复审各项流程。

3.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招聘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4.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证书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所有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留存证书复印件退回原件,有关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5.考生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面试资格。因取消招聘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同岗位中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联系电话

0311-87902536(河北省省直幼教服务保障中心)

0311-87900007(河北省省直机关通信服务中心)

0311-87907609(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

0311-87902296(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0311-83807682(服务大厅资格复审当天)

原标题: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须知

原文链接:http://swj.hebei.gov.cn/system/2024/06/27/0302950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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