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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市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25人

2024-04-07  |  来源: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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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实际和用人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不限专业,不限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新华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报名第一天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志愿者。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4.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5.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新华区“三支一扶”计划且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新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核准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公告,通过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报名网站http://120.211.69.217:8056/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9日下午17:00 ,缴费截止时间至4月20日下午17:00 。报名人员登录http://120.211.69.217:8056/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17-3011332,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日咨询。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3.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减少或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并电话通知考生。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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