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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衡水景县事业单位招聘264人

2023-08-07  |  来源: 景县人民政府

【导读】2023年衡水景县事业单位招聘264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4名,其中:教师岗位220名,卫生岗位42名,气象岗位2名。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景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到符合比例要求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转为相应普通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任职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4日至2005年8月4日期间出生)。

5、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3年8月4日之前(含8月4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2023年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范围内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2、“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岗位条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学科)的人员均可报名所设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其中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121.17.162.199:8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8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8月7日09:00至8月12日12:00。

特别提醒:1、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我们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2、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报名时,每位考生报名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填报页面,以免发生错误。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照片信息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照片为白色、蓝色或红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报考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应聘考生,在报名信息“教师资格种类”和“教师资格任教学科”项选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的考试类别,在“教师资格证书编号”项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5、网上支付。请考生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否则易造成缴费不成功或重复缴费,不按提醒操作后果自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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