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2023年衡水饶阳县事业单位招聘58人

2023-08-02  |  来源: 饶阳县人民政府

【导读】2023年衡水饶阳县事业单位招聘58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人,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饶阳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招聘岗位分为四类,其中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岗位A)29个;“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岗位B)6个;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岗位C)2个;普通岗位(岗位D)21个。

三、岗位基本条件及其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意愿;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2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岗位条件表)。

(二)户籍条件

1.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3年8月2日之前(含8月2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饶阳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其他条件

1.“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3年8月2日(含)之前有效。

3.“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学科)的人员均可报名所设岗位。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4.报考卫生类岗位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另需具备相应岗位条件。

5.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另需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教师资格证指相应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型与报考岗位相符)。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自行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

http://47.93.208.246:8888/login/88169165c680a649建议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2日12:00。

通过资格审查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所有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岗位核减或取消。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调剂给同一单位报考人数较多的关联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条件和意愿进行调剂。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于8月12日(报名结束第二天)进行岗位、人员调剂。

特别提醒:

1)高校毕业生、期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计划岗位,也可报考普通岗位,不可重复报考。

2)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一定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考生务必注意报名、缴费起止时间!随时关注部分岗位因达不到报考比例等原因而变化的信息。

2.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河北公考交流群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