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廊坊市永清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51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县直党群序列、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其中县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5名,县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永清县2023年县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永清县2023年县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4日至2005年7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14日。
(二)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
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四)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
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制定岗位条件,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查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
http://47.93.208.246:8888/login/80b4a57bf8c1c872
备注:请登录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qq浏览器(非兼容模式)。
1、报名时间:7月17日9:00-21日17:00;
2、审核时间:7月17日9:00-22日12:00;
3、交费时间:7月17日9:00-22日17:00;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再组织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
(二)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注册。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名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请考生牢记报名截止时间、交费截止时间和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交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向规定的邮箱发送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审核材料包括: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在8月1日前报考党群系统岗位的发送至电子邮箱:yqzzbgbz@126.com,并致电0316-6624318。报考政府系统岗位的发送至电子邮箱:yqxsydwzp@126.com,并致电0316-6696963。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考试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7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