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邯郸市博硕引才2049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邯郸市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20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选聘,硕士研究生采取测评选聘。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4年7月31日,国外高校当年毕业时间可适当延长;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秀博士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岗位、人数及程序
本次企事业单位共引进人才2049名,其中市卫健委直属医院460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190名、院校212名、县(市、区)事业单位541名、企业646名。招引岗位、专业、人数见附件《邯郸市2023年博硕人才岗位需求表》,具体报名方式、程序、待遇及其他事项详见各引才单位公告。
五、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I类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服务。
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按规定给予一定补贴。
3.优先使用。具备领导人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经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对于特别优秀或者因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和市重要工作安排选拔的高精尖缺人才,博士研究生在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或者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
4.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5.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6.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录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7.职称评聘。对于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急需紧缺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2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
8.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帮助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回避原则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七、其他事项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原标题:中共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NI7rcgkSsdL7_eOAb0e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