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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定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410人

2023-05-09  |  来源: 定州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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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定州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

定州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市科技局、市交通局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三、招聘人数

定州市2023年度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0名,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17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5月1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河北户籍;对随军家属不设常驻户口限制。(定州市人民医院岗位不限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条件

1.职教中心和定州技师学院专业课教师岗位无教师资格证书者可报考相应岗位,但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2.申报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3.定州市人民医院岗位无相应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可报考相应岗位,但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致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招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相关职位资格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定州市“三支一扶”计划(含2023年服务期满),以及当年服务期满定州户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是指:参加定州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且考试合格人员。

4.“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自2020年起从定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

5.“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我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发布公告时间拟定于2023年5月8日,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 5月17日9:00 至5月24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 5月17日9:00 至5月25日17:00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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