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按照上级审批的招聘计划,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统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1名。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8日至2004年9月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2年9月8日之前(含9月8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2022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2年9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信息发布网址: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hs.hrss.gov.cn/)
报名时间:9月13日09:00至9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9月13日09:00至9月20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