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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衡水滨湖新区招聘社区工作者6人

2021-11-09  |  来源: 衡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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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滨湖新区城市社区划设意见》,按照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衡水市桃城区关于开展<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衡组字〔2020〕9号)要求,为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社区治理工作,经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和数量

衡水滨湖新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和细则见附表1),充实到新河社区、盐河社区两个社区。所有岗位实行聘用制,不列编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参加过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考试,且报考衡水市市直或县(市、区)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衡水市户籍考生。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前科或吸毒涉黑涉恶等劣迹,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 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凡涉及到学历、户籍、党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7日。

6.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 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8. 限衡水市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3.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 本人及直系亲属有到非正常场所上访记录和不按《信访条例》逐级、有序、依法上访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在衡水滨湖新区管委会官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0:00至11月19日23:59,在非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为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采取网上邮箱投递的方式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填写好的《衡水滨湖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表2);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原件,已就业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函;

5)本人户口页和户主页原件;

6)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7)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关系所在单位证明;

8)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准考证,并出具笔试成绩单或自行填写笔试成绩。

以上证件和材料需自行扫描(PDF格式)后发送至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邮箱(bhsqgzz@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手机号”,如:张三—A1岗位—18600000000。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联合审查。

4.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需求计划,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衡水滨湖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如遇末位同分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5.本次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滨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根据报名情况将该岗位招聘名额按岗位类别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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