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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廊坊永清县党群系统招聘49人

2021-10-25  |  来源: 永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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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求,永清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编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9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永清县2021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5日至2003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永清县2021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25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非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网络报名

2021年10月25日9:00至10月30日17:00。报考者可登陆第三方机构报名网站(网址:https://bm.assess.group),选择所需报名的招聘项目,点击报名后自行注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报考职位,完整、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提交报名并进入资格初审环节。

(二)资格初审

第三方机构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12:00。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须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仍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如有疑问,可联系第三方机构咨询(咨询电话:15811126341)。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17:00。报名缴费支持微信扫码,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后,报考者须及时查询网上报名状态,系统显示报名成功的,进入打印《笔试准考证》环节;系统显示报名异常的,可联系第三方机构咨询(联系方式同上)。缴费、报名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2021年11月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qzzbgbz@126.com,并致电0316-6624318。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考试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于2021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2日2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笔试

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载明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超过正常体温的考生进行复查,仍超过的,交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能否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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