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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招聘14人

2021-07-07  |  来源: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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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水利部海委引滦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须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和学位;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等。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水利部海委引滦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至16日

2.报名方法:

考生填写《水利部海委引滦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用人单位(邮件及《报名表》以“报考职位+考生姓名”命名)。用人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资格审查意见。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

3.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人:马    谷晶伟

联系电话:0315-5892543  0315-5892255

邮箱地址:见附件1。

资格复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80号天津节能大厦14层C室

五、资格复审

7月19日9:00-11:30,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到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粘贴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彩色照片(与报名表粘贴照片同版,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2.本人身份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注明用途)。

3.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从事岗位证明,证明中应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人事部门或单位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方面,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 7月20日上午9:00-10:30

考试地点: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可突破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7月22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名考生为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并列第一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所有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分。7月23日,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由引滦局人事处负责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考生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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