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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廊坊市市直机关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遴选33人

2021-11-01  |  来源: 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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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选调)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经研究,2021年度市直机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任用(聘用),由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二、遴选(选调)职位

此次公开遴选(选调)职位共33个,其中市直机关公务员(含参公)职位21个,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职位12个,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21年度廊坊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2021年度廊坊市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范围:廊坊市市级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廊坊市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2.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范围:廊坊市市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七级及以下、专技三级及以下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②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③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党组织或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④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⑤历年招录的公务员或事业身份人员有服务年限的要满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⑥除公开遴选(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名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⑦具备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职位要求。

⑧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1日。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计算方法:从2021年11月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①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⑥尚在新录用(聘用)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新提拔(晋升)职务(职级)未满一年的;

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于2021年10月29日在http://www.hebgwyks.gov.cn(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上发布公告。

报名网址:http://www.hebgwyks.gov.cn(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本次遴选(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

审核时间:2021年11月1日9:00至11月6日12: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遴选(选调)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此次公开遴选(选调)不收取考试报名费,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交费操作。报考人员应尽早报名,并随时关注个人的审核状态,以便变更职位或修改个人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该职位遴选(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计划,并于2021年11月6日17:00前在报名网站发布调整职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1月7日09:00-11:00按以上程序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务必于2021年11月11日09:00至11月12日22:00期间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特别提示:

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00至11月12日22: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00至11月13日09:00。

报考人员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

报考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报考人员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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