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2年3月12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示如下,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严格执行。
一、考生健康及防护提醒
1.考生须考前 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 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 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 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2.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考生无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市,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尚在外地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返回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进行自我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3.所有考生需提前申请“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起每日“打卡”,保持健康码、行程卡绿码。
4.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做好自我防护。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须准备的证明材料
5.考生每次进入考点均须出示“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6.考生每次进入考点均须提交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1)、本人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计算时间截止至考生末场考试入场前,两次核酸检测采样需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种形式均有效,样例见附件2。自本学期返校后处于校内疫情防控闭环管理之中、不出校门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不用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须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附件3)和以上其他材料参加考试。
7.考生提供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为每科目入场时提交一份,原件或复印件皆可,请提前准备充足。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8.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连续两次超过(含)37.3℃的,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9.考生进入考点后,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0.考生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
11.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12.考试结束后,按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在考点内滞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3.考生对所提供身体健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带来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1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影响考场秩序和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均按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5.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与考试有关的信息、通知和要求,我院将第一时间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hebeea.edu.cn,建议用电脑浏览)、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hbsksy)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尤其是考前两天)。
16.考试期间,考生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进入考场或携带上述工具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均将按违纪作弊处理,请考生入场时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避免无意识违规。
17.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主城区考点容纳不下的情况下,部分考区还在县(市)政府所在地设立了考点,考位由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五、各市考试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日8:30-11:30,下午12:30-18:30)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0311-87061129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0315-2838372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0335-3880930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0310-3113969
邢台市招生考试院 0319-2235068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0312-5078369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0313-8063322
承德市招生办公室 0314-2131563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0317-3170763 0317-3170827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0316-5908807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0318-2124430
定州市招生办公室 0312-5532895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原标题:河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ebeea.edu.cn/html/shks/tzgg/2022/0228-145634-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