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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秦皇岛市海港区招聘中小学教师371人

2025-07-08  |  来源: 海港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5年秦皇岛市海港区招聘中小学教师37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海港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7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方式为统一招聘。

二、信息发布

“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j.qhd.gov.cn/ksbm/”、“海港区政府网站http://www.qhdhgq.gov.cn/”发布招聘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通知(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将通过“海港区政府网站”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执行。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经验)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5年7月8日(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经历(经验)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经验)计算。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秦皇岛市海港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执行。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招聘岗位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88

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7:00

考生应了解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即2025年7月16日17:00后系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均视为放弃报名,责任自负。

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二)网上报名程序

1.报名前,应聘人员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信息要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其中:本人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无美颜,本人身份证要求上传正面、背面,有工作经历的要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海港区2025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4)要求承诺人签名及日期处手写。

4.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交费程序。2025年7月17日12:00信息修改端口关闭。

5.报名缴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正常使用,不得更改。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7月23日—7月24日

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聘人员,可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jpg照片格式,大小为100kb-300kb,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报名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17日24:00前打包发送(文件命名格式为:减免考务费+姓名)至电子邮箱:rsj421@126.com。经对比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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