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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秦皇岛山海关区招聘教师20人

2024-09-06  |  来源: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4年秦皇岛山海关区招聘教师2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详见《山海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

(一)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定向招聘“七类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三类人员”。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不具有秦皇岛市户籍、但服务地为秦皇岛市的应聘人员视同具有秦皇岛市户籍),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其中报考岗位所属县区与服务地一致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可放宽至2016年及以后参加本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2013年及其以后,秦皇岛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应征入伍、退役安置地为秦皇岛市的退役士兵。

3、“残疾人员”。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持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的人员。

4、“驻秦部队随军家属”。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经军队团级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随军手续的驻秦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5、“服务冬奥志愿者”。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或北京冬残奥会的志愿者。

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三类人员”,如暂未完成考核,可持《协议书》报名应聘。考核工作须于聘用公示结束前完成,未能完成考核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即1988年9月8日至2006年9月8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2024年9月8日(含)前户口所在地为准。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的人员、“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不受户籍要求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三类人员”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户籍;应聘人员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秦皇岛市户籍的,应聘人员可视为具有其对应户籍。

5、具有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

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执行。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聘用公示结束前取得,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4年9月8日(含)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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