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邢台清河县招聘教师7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 【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岗位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清河县教育局下属中学和小学(全额事业编制),其中中学教师50名,小学教师20名。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清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清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部分岗位(B岗)要求具有邢台所辖县(市、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的学历学位;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初级中学教师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等级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需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文件精神,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条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岗位条件详见《清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清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附件2)。
(二)其他条件要求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A岗)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C岗)用于专项招聘“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中“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地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均含2024年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指清河户籍或父母、配偶一方为清河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人员,且满足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或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或正式参加工作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3.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学科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30日通过清河县政府网(www.qinghexian.gov.cn)和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网上报名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站: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30至8月9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8月5日8:30至8月10日11:00。
交费时间:2024年8月5日8:30至8月10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交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清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