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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廊坊霸州市招聘教师400人

2023-07-05  |  来源: 霸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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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我市各阶段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4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霸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和其他条件,详见《霸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段(含以上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严格“持证上岗”要求,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部分岗位“其他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三类人员”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2023年)

2)“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是指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廊坊市域内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人员是指:

具有廊坊市域内学校连续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一线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截止2023年6月30日,此前连续工作时间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学生。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发布公告和报名办法

(一)发布公告

6月30日在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霸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http://www.cprec.cn。

报名时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

审核时间:7月3日9:00至7月8日12:00。

缴费时间:7月3日9:00至7月8日17:00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仅限“三类人员”报考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账号和密码务必牢记并保管好。登陆后,应按照网站提示的操作流程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

2、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点击同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报名考务费交费流程以及减免对象和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交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7月2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290445853@qq.com,并致电15100360172。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按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7月13日至14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7月15日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于7月21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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