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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衡水市桃城区招聘教师260人

2023-06-06  |  来源: 衡水市桃城区官网

【导读】2023年衡水市桃城区招聘教师26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统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2023年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聘260名教师。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5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3.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户籍条件

1.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3年6月5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含6月5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2023年衡水市桃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其他条件

1.“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条件: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3.“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2012年从衡水市应征入伍且入学前户籍在衡水市,2013年及2013年以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学科)的人员均可报名所设岗位。

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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