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沧州市教市直幼儿园招聘面试通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安排,经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
公开招聘市直幼儿园教学辅助工作人员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10月25日。
二、面试通知单打印网址
面试通知单打印网址:http://221.192.132.160:85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均为:2021年10月30日上午7:30,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防疫与安全须知
1.考生可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考点等候,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和入场摄像。体温检测和入场摄像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5米。考生须持7日内48小时外一次和48小时内一次共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需上交)、个人健康承诺书(需上交)。未提供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当天“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
“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试,应提前抵达河北,且期间不得离开河北,并按照河北省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并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面试考生须持10月23日7:30至27日7:30之间及10月28日7:30至30日7:30之间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既往新冠肺炎确认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考试机构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认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试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试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3.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出行交通方式,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面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考生除验证、核验身份及面试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沧州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本通知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附件: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原标题: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市直幼儿园教学辅助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221.192.132.160:85/web/wenjian/20211022163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