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承德市兴隆县教师招聘15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我县教师队伍的实际问题,根据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2021年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政策法规,实施教育实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7月5日至2003年7月5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见《兴隆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1、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专业分类参考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3、985院校、211院校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66号)文件中规定的55所名校毕业生不限专业,但上述三类毕业生中的高考艺术类考生不得报考高中高考科目教师岗位。
4、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证书,需提供所在学校证明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原则上就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涉及从教经历的岗位,需由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和通过国家、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特岗教师;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部分职位条件的说明
1、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年和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